又收到一張罰單了,而且與第一張罰單一樣,都跟Austin History Center有關。
每週四固定到Austin History Center當義工已經7個月了,工作內容相當有趣,接觸一些歷史資料的同時,也可了解亞裔移民在古早年代的生活及辛酸。繼之前擔任”偵探”,從一位19世紀末來自中國的先生的家書中,尋線拼湊他的生活後,最近開始謄錄Esther專訪幾位年老的中國移民,談論其早期生活及打拼的錄音帶,相當有意思且令人動容。
工作內容雖然饒富趣味,也有擾人的地方。每次工作3-4個小時,必需自己付停車費。4小時4美金倒是還付得起,只是每2個小時就得記得去餵”計時器”,實在是相當麻煩。有時過度沈醉在歷史資料中,還真的會將這件”重要的事”忘得一乾二淨呢!而經常聽其他義工描述,旁邊停車場開單情況之”熱烈”,義工們個個人心惶惶。我心裏總是疑惑,在美國這個講究服務大眾的社會,怎會對義工如此的”不人道”呢?
在和另一位義工Raymon的相互提醒下,也倒平安地渡過了7個月了!今天雖然仍是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停車時間,卻還是在回到社區停車場將車子熄火後,這個我最不願意見到的”敵人”-違規罰單,竟然就不經意地出現在我眼前。雖然被裝在鮮豔的黃色信封內,但由於面積頗小,夾在雨刷內,不仔細看還真得看不出來!可憐我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還讓它跟著我到超市的大停車場”展示”了一下,感覺好不堪啊!說實話,收到這張罰單讓我很驚訝,也頗不爽,每次都好心沒好報,真不懂為什麼大環境如此的discourage像我們這樣的善心人士呢?

超沒有人情味的罰單
仔細研讀罰單的內容,我無法確定它在罰我什麼?我很肯定被開單的時候(13:57),我的計時器還沒過時,而且罰單上也清楚記載記時器上顯示還有11 分鐘。本來想想,早繳罰款可享半價優惠,只需付20美金,如此”好康”,還是花錢省事算了,反正不是什麼大錢。但是遭受如此”抹黑打壓”,心裏愈想愈忿忿不平,因此對於市府人員隨意開單的惡劣行徑,我決定明天”親上火線””控訴”我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對待,去法院所謂的”Walk-in Hearing”跟法官爭取我應有的”人權”。
一向行事謹慎的我,還是不忘先email給Esther,問問她對這些事情有多少了解。可憐的她早已為了我得自己繳停車費幫她,又在去年第一天上工時被開了超速罰單而充滿歉疚,這下又更加過意不去了!她馬上打電話來了解情況,而在與她聊天當中我得到了一個相當重要的訊息,原來這停車場是不能停超過2小時的,她說她也是今天才知道,還相當有情有義地說必要時願意為我作證。
我再仔細看了一下罰單內容,這就對了,原來罰的是超過停車時限。這,冤枉啊,大人,原來太熱心,服務太久也有罪?簡直太沒有天理了!而且罰單上明確記載,第一次”Mark”是10:58am,第二次被”人臧俱獲”是在1:57pm。”犯罪”證據確鑿,這下無話可說了,上法庭只會自取其辱吧!我再次email告訴Esther我的決定,她相當內疚不斷地抱歉,我告訴她,制度如此,不關她的事,我一點都不怪她。
只是對於奧斯汀市政府對於我們這些義工的”不人道打壓”,心裏總難免怨氣難消,真希望那一天,有人帶頭上街頭抗爭,我一定義不容辭力挺到底。不過,氣歸氣,看在Esther及有意義的工作內容的份上,我只能”不爭氣”的,繼續接受打壓,只希望不要被老公駡到臭頭就好了!
- Mar 27 Thu 2008 1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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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單又一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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